内蒙古文学>穿越历史>苟它个富贵盈门 > 第五十七章 大盛是个好时代
    不曾想,三年前让莺娘认了徐义后,送莺娘回山门的档口,徐义他爹居然不声不响的举家内迁。

    一路追寻,一直到了祖籍,多没有见着徐家一家人。

    刘老汉在江湖上多方打听,查到了是那一伙盗匪所为,便舍了命的追杀。

    一点都不惜命,完全是以命搏命。

    之所以这次带莺娘下山,是刘老汉刨了徐家一家人的坟头,发现了徐义不在……

    咳咳,是找了个风水宝地重新安葬了,不是曝尸荒野。

    都是什么人啊!徐义真没法理解这一连串的事,更理解不了那些做法。

    至于为什么没有找到公明殿,不用说了,肯定是想着把这伙盗匪弄死以后再去。

    好像自己这次离开,都忘记到坟头告别了。

    也是够呛,自己居然从心底没有认可这徐家子弟的身份。

    “莺娘,你……”

    徐义不知道该怎样问。

    问人家接下来干什么?已经说了是你的人,这样问就是要往外推。

    人长的挺靓,模样绝对出色,除了冷以外,没毛病。

    似乎公明殿的这班人,都有好感。

    对于游侠的仗剑江湖,对于刘公的三代忠义,都是让人,让武人敬仰的。

    自然的就对莺娘有了份亲近。

    甚至来福,也乖乖的趴在莺娘身边,任由莺娘扒拉它。

    来福是忠义的践行者,难不成有灵犀?